腦子不正常,就算撞了,還不是要賠,這下賠到底褲光了
這是謀殺!
今日不除日後必禍害他人
開車撞進去館長健身房的被判5年, 公共危險. 他這個也一樣, 還要加酒駕.罪加一等.
家裡有這種人盡量斷絕往來😊
這會被強制遷出吧😂
法律以死--😭😭😭
惡有惡報
重罰。吊銷牌照
館長表示,馬的!這次不是我的健身房了
最壞的身教
這下子讓你,賠都賠不完了⋯⋯房子🏠我看也賠進去好了!
有計畫的衝撞, 可以判殺人未遂吧?
以後不僅 警察局 還有各執法機關要放移不了的拒馬了!連社區拒馬也應該要改成移不了的拒馬
現代人怎么了 ? 吵架了也不要傷別人
可憐的孩子跟到這種父親,社會局是否要介入處理呢?
怎麼沒創死底下留言的呀!
要死也要帶小孩一起嗎?
反正又沒事台灣法律不就這樣嗎
@蔡汶錡-y5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