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蔡汶錡-y5h

違反兒少法,社會局應該介入吧!那個小孩真的很可憐

@鄭世玉-h8g

腦子不正常,就算撞了,還不是要賠,這下賠到底褲光了

@vivianlin1139

這是謀殺!

@李木子-p2h

今日不除日後必禍害他人

@longoriali5184

開車撞進去館長健身房的被判5年, 公共危險.   他這個也一樣, 還要加酒駕.罪加一等.

@lkklpp

家裡有這種人盡量斷絕往來😊

@徐振誠-x1r

這會被強制遷出吧😂

@屁老闆

法律以死--😭😭😭

@王文英-v4x

惡有惡報

@hsuan2026

重罰。吊銷牌照

@simikc_1314

館長表示,馬的!這次不是我的健身房了

@cchou293

最壞的身教

@恒恩吳

這下子讓你,賠都賠不完了⋯⋯房子🏠我看也賠進去好了!

@高高高-l5x

有計畫的衝撞,
可以判殺人未遂吧?

@iPhone_andy0979

以後不僅 警察局 還有各執法機關要放移不了的拒馬了!連社區拒馬也應該要改成移不了的拒馬

@禾苹

現代人怎么了 ? 吵架了也不要傷別人

@烈士徇名-y7h

可憐的孩子跟到這種父親,社會局是否要介入處理呢?

@松粉粿

怎麼沒創死底下留言的呀!

@兩袖清風-m2f

要死也要帶小孩一起嗎?

@user-po5xm8jg7z

反正又沒事台灣法律不就這樣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