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李冠慶-w9q

當支持群眾不再監督、要求,時間久了,終究跟大部分立法委員、議員一樣,問政變得毫無效率、效益。

@林景安-d5q

這說法不太準確
洗錢防制聲明是一種國際的標準
全世界的金融機構(包含比特幣商/交易所)都要根據內稽內控出具洗錢防制聲明
內部稽核 法遵人和風管人員要先檢查過自己後
出具自我聲明
這是國際上大家共同的作法
重點應該是 金融監理機關定期的檢查去勾稽核實的狀況
有沒有發現不符該業者所聲明的問題出現
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金管會一直在講說會去檢查稽核的原因
而不是在說為什麼這聲明可以這樣寫
因為依照國際上的會計制度/年報編製規範
本來就要依照內控內稽出具
所以業者本來就要依法出具自我聲明
但至於實情到底如何 本來就不是所謂的自我聲明就可以結束的
自我聲明只是開始 不是結束
這在法規的前後順序要先搞清楚
一定有人會說
這種自我聲明哪有什麼效力
如果是自己說 一點都不準啊
沒錯這講法也是有道理
但是在國際上這叫做誠信經營原則
基本上 都是先相信業者基於誠信所發出的聲明
但如果被檢查到不誠信 這間業者就倒大楣了
這在歐美國家就是如此
大家都是先相信業者的誠信 而不是先假設業者不誠信
黃國昌可能不太懂這些國際上的慣例或規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