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King-tf9kv

斯科特最大的嫌疑有兩點,先說是一整天都在打高爾夫,而後改口說是出海去釣魚,偏偏萊西屍體就在附近被找到;另一個就是在案發前,他就跟婚外情對象安柏說自己已婚但是剛剛失去了妻子。這樣兩件事會只是就剛好巧合?實在是很難令人相信!

@wb4696

每天都很期待星期二,謝謝威爾~

@奶蓋厚奶拿鐵

第一次長達半小時的非會員影片,看的很過癮:_xdcGood:

@ulysses9376

我想到了可能的作案方式,可直接看最後一段

23日晚上8:30萊西致電母親~24日晚上6點左右員警到達現場,這段時間是斯科特可能犯案的時間
如果算上鄰居在24日早上的10點的遛狗目擊,那整個作案時間會更少,但都說得上充裕
這個案子最麻煩的地方在於無法確定萊西的死因與死亡時間,可以確定兩人家中不是第一犯罪現場(畢竟血跡反應一天內要處理完很難),不然就是斯科特用了毒殺或迷暈的方式
還有既然發現了軀體,為什麼不在付近搜索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頭顱或四肢,就算被魚蝦吃了也會剩骨頭的
至於遇上盜匪遇害的說法則是無稽,就這麼剛好?盜匪殺完人後拋屍處就是丈夫釣魚的地方付近?如果在犯案現場附近還有可能,兩地車程約1小時半,我不覺得有這麼巧合

但斯科特的手法確實很縝密
因為11個人的目擊幾乎可以斷定萊西在24日早上10點左右還活著,斯科特得在11點(電子郵件記錄時間)返家作案,並在12:54到達港口(自助取票時間)
至於要怎麼殺老婆,那倒比較簡單,既然是夫妻一定互相知道生活習慣,例如萊西可能有遛狗完回家就先喝杯牛奶或冰水的習慣,只要上班前把迷藥下在裡面即可
一次不成功也無所謂,借口東西忘了回家拿,順便把下藥的飲料取走就好(如果妻子在遛狗之前誤食了,也能處理),只要死者沒向外人透露最近丈夫常常上班途中回家,暴露的機率就很小

重點還是11點半,這次返家時不能被人目擊,考慮到他們住的是高檔社區(必須常與鄰居互動),而且定居已經兩年,連妻子遛狗都能被11個人目擊,丈夫開車回家要怎麼避開「鄰居監視器」呢?
他是可以用幾天連續同時間返家來讓鄰居們習慣,因為習慣所以是小事,因為是小事所以沒跟警察說,但這是案件沒鬧大時,案件鬧這麼大,如果有人看到就一定會報告的(再說拉著一條船的車很容易留下印象吧)
換車或打電話讓老婆自己離開也不現實,同樣是「鄰居監視器」的問題,所以警察才會推測丈夫是早上甚至前一晚就將老婆殺害,用船載到公司再運送到港口丟棄
但這個推論就違背了丈夫刻意讓老婆制造的生還目擊證據,所以才會被律師打臉

最後我想通了,第一案發現場根本不是在家裡,而是丈夫11點半左右回到家付近,可能是公園或某些偏僻處(避開目擊同時制造老婆的生還目擊證人)
事前跟老婆說好要帶他和家中的小狗一起去釣魚,在那等他來接,他可以先溜狗走到那裡,至於為什麼不在家裡接,就看丈夫的口才與藉口怎麼編了
等接上人後就在車中用準備好的藥毒死或迷暈老婆(槍殺或勒斃是不行的,血跡反應和反抗痕跡太難隱藏),狗子就不管了,畢竟帶著狗更麻煩
在到達港口前附近的水域就把老婆殺害棄屍了,所以丈夫釣魚處根本找不到作案痕跡,港口的人也不覺得有異樣
至於港口為何會有老婆的氣味,別忘了這兩個月丈夫多次去過港口,原因不明,推測就是在港口銷毀老婆的私人物品,目地是為了誤導警方他是在這裡殺人棄屍的
只是既然路上有山路哪都能拋屍,為何一定要拋到港口附近的沼澤地?我推測是為了破壞遺體
埋山裡雖好,但除非挖得夠深或以水泥封頂,很容易就被自然或生物破壞,而且作業時間長,不利自己創造不在場證明,一但遺體被發現,完整的屍體也更有助於警方破案
沼澤地同樣人跡少,而且水流緩還有沼氣與動物能加速屍體分解
斯科特千算萬算沒算到的是陪審團最後是以心證將他定罪,不然以物理證據來說,你真的無法證明是他殺的

@黃希凌

我覺得這個丈夫真的很讓人心寒,孕妻失蹤,無所謂的態度,還繼續與情人聯絡。

@JessicaYES2288

謝謝Will站在中立的立場報道了這個案子。  當年這個案子發生的時候, 我就在所有主流媒體上跟蹤了。  我至今還是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定他謀殺罪。  斯哥特自己的愚蠢, 他的律師的自大以為自己能夠從中期就取消檢察官的起訴, 選擇陪審員的時候也不認真挑選, 陪審團成立了以後也還是對陪審團不尊重,都成了這個案子最後定他謀殺罪的原因。 但是,事實是, 定他罪的證據確實不足。

@wj7969

一直撒謊的人一定要遠離...好可怕...!

@ireneh7335

「萊西從小就暈船」太雙關了吧

@柴柴チブブ

感覺電影「控制Gone Girl」應該有借鑑這個案件
安柏站出來說自己與斯科特是情人關係的畫面超像電影那幕
然後斯科特也跟控制的男主角班艾佛列克在電影裡的形象蠻像的
受害者是孕婦加重大眾的同情心、有存放雜物的倉庫、媒體騷擾,都太吻合了

@KrisChang

Amber Frey後來有出一本書,揭露他跟Scott Peterson詳細交往過程,其中提到Scott Peterson並不想要孩子,甚至考慮結紮。代表Scott Peterson的確不想為人父,還想要繼續渣下去。如果Amber Frey後來真的跟他在一起,下一個很有可能就是她。

@沈彤-z1w

感覺辯方說得有道理。之後檢方再次提出的假設總覺得哪裡怪怪的。
不過不可否認,一個天性說謊的傢伙想要讓人相信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。

@minghanyang7016

丈夫斯科特的嫌疑最大,这是毋庸置疑的,辩方的两个观点并不能排除掉斯科特的嫌疑,邻居看见莱西遛狗的时间是10点,之后看见的都只有莱西的狗,这很大程度上说明莱西是在10点到10:30之间遇害的,并不清楚斯科特家到公司需要多久时间,由于斯科特是在10:30才开始回复邮件,他是完全有时间在10点后作案然后将莱西运到仓库的。第二点关于渔船以及浅水区,斯科特说当天去了浅水区不代表当天他就在浅水区抛尸了,他完全可以将莱西藏在禁止登陆的岛上,从而误导警方,而且斯科特后续前往了很多次码头,也说明抛尸很有可能是在之后进行的。也有可能是斯科特根本就没去浅水区,而是去了其他适合抛尸的水域。所以这两点都不能洗清斯科特的嫌疑。

@AbeTsai1972

懷胎8月的妻子、重大節日的前夕,再怎麼感情不睦的丈夫,也應該會留意一下她們母子在家的狀況。你獨自去釣魚、讓妻子自己在家打掃和準備節日餐飲、還要大肚子的妻子去開車幫忙拿花束...等到爽快一天自己悠悠哉哉回到家,發現懷孕妻子不見蹤影,你也不親自報警,找不到人的日子,也不擔憂,甚至與小三你儂我儂.......不管是不是丈夫做的,前前後後這麼冷血的表現,不懷疑你不然要懷疑誰?

@ophelia_lai

這個案子許久前聽過,妻子快要臨盆之際遇害,將為人父的丈夫卻談笑自若,這本來就很容易引起懷疑。

但我不明白的是,那兩個不同的鄰居都做證看到在不同時間看到在遛狗的被害人,這說不通啊,要嘛就是他真的沒殺害孕妻,要嘛就是鄰居做了偽證。

情人三觀很正,沒有被所謂的「愛情」沖昏頭。

@charles8012

夫妻不幫忙一起弄耶誕大餐,丈夫反而想去打高爾夫,後來卻變釣魚(殺害完改計畫)->去公司處理事情(藏屍)->拉船出海(探查拋屍點)->魚餌沒帶再回車上(觀察周邊人流多寡再把屍體搬上船)->看天氣不好折返(拋屍完折返)->回家前故意打電話(故佈疑陣)->回家洗衣清洗(湮滅證據)->然後最後說找不到人(完成做案),一連串下來怎麼看都像是犯罪劇場去滅證的行為。

@w9875321

和上次講述的沙漠骨骸案類似,斯科特要對萊西的死亡負責,但檢控官無法還原他的犯罪過程,推敲的與實際可能落差頗大。

@wayantai2158

自己有在釣魚..., 開100多公里 然後只釣一個小時 而且還是船釣, 有在釣魚的人應該能理解我說的話, 關於這點真的有點奇怪~

@ppap1641

這案子很久之前就有看其他網紅說過,但是will說的還是比較詳細、他工具鉗子上有斯科特老婆毛髮血跡、還有水泥柱....怎麼看都非常可疑

@zoe6131

安柏好勇敢出來說明 讚!

@nefertari_Kaneko

丈夫一直在故意做“不在场证明”,行为太可疑